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雾欢

小说主角: 沈时洲 沈总 傅春景 秦书宜 林彦 西蒙 陈雨 蒂格 盛盛 李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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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12/22 18:15:31

最新章节:娇惯小说txt百度网盘最新章节 第92节 2023-12-22

小说简介:沈时洲再次回来时,流言四起。都说他曾经娇惯着的小孔雀无缘无故跑了,时隔三年,这次是来给教训。然而,该被“教训”的盛明窈,失忆了。重遇那天,气氛格外肃穆,她却用指尖勾了勾男人的袖口,乖巧且无辜“都是好朋友,别生气呀,你以后多说一说,我会很快记起来的。”众人冷汗涔涔。却见沈时洲微眯狭眸,捏起她…

内容摘要:=======书名:娇惯作者:雾欢文案:沈时洲再次回来时,流言四起。都说他曾经娇惯着的小孔雀无缘无故跑了,时隔三年,这次是来给教训。然而,该被“教训”的盛明窈,失忆了。重遇那天,气氛格外肃穆,她却用指尖勾了勾男人的袖口,乖巧且无辜:“都是好朋友,别生气呀,你以后多说一说,我会很快记起来的。”众人冷汗涔涔。却见沈时洲微眯狭眸,捏起她的脸,距离近得好像接吻,语调却冷漠:“朋友?”-京城上下无人不知,沈时洲将跑掉的小美人儿拎回家后,不但没惩罚她,反倒将她养得愈发娇纵。某次聚会上,一杯就醉的盛明窈说什么都不肯离开。听完男人的沉声威胁后,她丝毫不怕,娇慵地哼了声:“反正你迟早要收拾我”话音未落,突然被捏住下巴,吻得凶狠。他嗓音低哑:“窈窈,你以为我舍得?”骄纵嗲精x拿她没办法的霸总-可能又叫《霸总的失忆小逃妻》(?-gǒu血但甜:)内容标签:破镜重圆主角:盛明窈,沈时洲配角:其它:一句话简介:霸总的失忆小逃妻立意:相爱的前提是理解与尊重。=======、01三月,刚到初春。傍晚七点,天还没暗,霓虹却已经接连亮起,将京城浸在一片耀眼灯火当中。站在落地窗前,几乎能俯瞰整座城市。盛明窈有些恐高,没走得太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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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语暖如朝阳
先不说钢钉铁钉各种bug,主教的三观完全兼职受不了啊,感觉完全是在黑特种兵啊。看了不到100章就看不下去了。
终于可以改名啦ii
断粮可以看看……没断还是算了……还有石头为什么喊皇太后姨奶奶……书知情人士告知……在此拜谢……万恶的50字……
Forever love
看了两卷 后面越看越烦 感觉主角是穿越的 但是穿越又不是傻逼 非要什么都不懂去给人家当狗 还特种兵 我看比小屌丝还不如
时光深存儿時夢£
真的很恶心。种马就算了,妈的一个女校尉看了十一岁的主角一眼,就后退几步,还他妈摔了一跤,这就是王八之气?然后尼玛这女校尉就发春了?意思这是一见钟情?就看了前面一点,不管后面写的怎么样,真的是恶心!
沧水寒
紧追半个月,基本要看完了。最高潮的部分当属起兵,宫变诛杀景帝那里。看的是真过瘾。后面的伐金伐蒙个人觉得比不上之前的战争场景了。总的来说是本很好的历史类小说。
冢优伶
怎么说呢,这本书的主角做人并非从一而终。但现代人的自我中心思想从没变过,这应该是穿越者回到古代一生唯一没有改变的东西——自我。虽然手段不停变化,但主旨是唯一的,这样的人称一声鬼雄足矣。
赵石不是个英雄,但他也不在乎做个英雄,在他心中英雄不过是一腔愚忠的蠢货而已。家国再大大不过自我,这可能是许多读者非常厌恶的地方。不过这类人多是我行我素之人,极尽我一生炫耀灿烂,哪管你后世洪水滔天,他们根本不在乎后世评说。
本书中后期开始赵石变得沉稳,世故,但并不是棱角被磨平,而是变得懂的收敛;他仍然是一只狼王,手底下多了许多年轻的饿狼,但他不在总是锋芒毕露,而是开始懂得与虎谋皮。
虽然主角比较冷血,但难得的是没做过主动背叛和出卖之事,这也是我能看的下这本书的底线。一切的出发点从生存自保逐渐到保护利益,野狼的作风,不能用道德来衡量他的行为。这样的人套用dnd设定全是秩序邪恶,并非毫无目的的混乱破坏,而是充满了目的性的掠夺。
许多人说作者后期废话多,絮絮叨叨,的确有点这个感觉。读者大多追求快意恩仇,但赵石出身草莽,可他不想做一辈子草莽。不想做山大王,胆大心细,心眼多是必然的。身居高位的人没有热血的,他们要想的很多很多。说句实在的,赵石那种性格练兵能练出那种精兵强将我信,但能练出誓死为帅,一心向帅的忠心精兵我是不信的,他的人格魅力不够,他有缺陷,赵石是个不交心的人,他不是李广。说句诛心的话,赵石心理天也没有他自己重要那么皇帝又算的了什么?类比到今天就是:国家都没我重要,党又算的了什么?人不为己天诛地灭。
至于后宫种马这种小问题,狼这种畜生才不会在乎。强大的雄性占据更多雌性本生就是真理,想抢就来杀掉就好,看吧,别把主角当人看你们就会轻松很多。每次看到赵石血腥也蛮不顾世俗简直就是野兽,他就是披着人皮的狼啊。而他自身的武力也给予了他凶残的资本。说实话要不是我的内心也比较自私,有种找到同类的感觉我才不会追这本书呢。月关的,贼道三痴的,猫腻们笔下的主角们,他们的人物更有仙风道骨,更有黄金精神!相比之,比赵石的层次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!(笑)不过也就是这种阴暗的情绪吧,良善之人大多没有好报,祸害反而能遗千年,赵石就是过得好好的,你们能耐我和,好气啊!
enci
几年前开始看的将血,看到中途就没看了,这里书荒,重头在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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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朗诵POSpp哦弄哦婆婆松露巧克力破破批一下
zssq1841
几年前看的老文了,当时觉得这书平平无奇略显平淡,现在回头在看来说当中的为人处世方方面面还是略有些道理的,理智来看比那些热血的玄幻文与修真文当然黏性不足,也只有那些老书虫才看的进去。瑾个人观点,不喜跳过。
半醒
也许很早前看的,总感觉这本书写的很好。有爽点,不小白,战争写的大气磅礴。虽然有很多不合理的情节,不过我看的很爽啊。
敷衍 ★ 一切
七月流火是形容天气由热转凉,而不是形容天气热的像火一样热。这个成语曾经火过一段,因为一位教授级别的在学术交流时用过这个成语,但是他也是形容成天气太热。
渡劫成功从lv1升到
这写的啥,强推大家去看《北雄》,那才是好书,称雄争霸,不小白,不种马,强烈推荐,以晋地为根基,与天下群雄争锋,没有水文,稳扎稳打种田争霸军政谋略无不凸现作者的文笔和用心,
剧情转折什么的,其实还算可以,真是废话太多了,最毒的是废话还不单独开,夹在剧情中间,比如说某某男见了某某女,脱了裤子,这时候来七八段文字说明一下这女家住哪妈叫啥幼儿园在哪上的,这样凑字数也算是丧心病狂了
谁人听雨客舟中
猪脚的性格我就不说了,很多看过的已经在评论区里讲过了,我就说下猪脚的战争。不管是平蜀还是定河中,进京城平乱又或者是进草原,后勤之类的不多说了,难道对方都是猪吗,还是只会闭眼睡觉的猪,每次成千上万的大军都到眼皮子底下了,离你不过二三里地扎营几天了都不知道,还能被人偷袭成功!
zssq1131
在眼里的都是浮云,看看就知道绝对值得一看,情节紧致,环环相扣,场面宏大,令人热血沸腾,特别是对战争场面的描述
_trust丶 me
将血看了几百章了,对于主角的性格太失望了,冷血无情就算了,一点三观都没有,特别是对于“国家”的概念。主角心中无国无家,而且还把这种思想贯彻到给别人。说什么古往今来有多少是真正为国家奉献生命的,历史上多少部队战至最后一人也不投降,狼牙山五壮士没学过吗,周总理为国家奉献一生不知道吗。
小明
男生必看。我也不知道该写什么好,也没有什么好说的。为什么五十个字。五个字不行吗?50个字太多了,我想不出来那么多。
gordon航
内容现实,好看,对于历史小说要写的好,真的需要一些功底,这几年来看过的比较成功的一部小说了,强力推荐。
木中禾besos
酒筵上甘醇的葡萄美酒盛满在精美的夜光杯之中,歌伎们弹奏起急促欢快的琵琶声助兴催饮,想到即将跨马奔赴沙场杀敌报国,战士们个个豪情满怀。今日一定要一醉方休,即使醉倒在战场上又何妨?次出征为国效力,本来就打算马革裹尸,没有准备活着回来。已是暮春时节,要在故乡,此时一定是万紫千红的盛花期已过、枝繁叶茂、果实初长之时,而鸟儿也一定筑起香巢,争相觅食育雏了吧。可是塞外仍然是大风凛冽、尘沙满天,冷酷严寒。战士们在夜里听着凄凉的胡笳曲《折杨柳》,勾起了对故乡的美好回忆。
陞海天界
大哥你写书就写书吧!干什么要写什么传记,未知才好看吧,你开头一些传记我都知道结果了
我饿得50字哇。饿的50字可恶的50字非常讨厌的雾是只。王恶的50字